中国消协及香港消委会联合发出春节消费提醒 出境游应选择有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中国消费者协会和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出呼吁:希望内地和香港政府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纠正市场上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呼吁旅游行业规范经营,放弃不正当经营行为。同时向消费者发出呼吁,抵制不正当经营的旅行社。投诉增多源于不正当竞争据调查,一些境内组团旅行社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旅行社存在违规“卖团”行为。“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经常出现的情况,但如今这一行业惯例被滥用。有的旅游团被多次转卖(多至3次),最终接待地旅行社不能按签约条件办团,违背承诺。一些旅行社属挂靠单位,并未获得国家旅游局核准,根本不具备出境旅游经营资质。团员经转卖最终由其他有对外联络关系的旅行社“卖”至境外旅行社。在“卖团”过程中,出发地收客的旅行社与最终组团的旅行社可能跨越了省、市的范围,使得权责和监管问题更加复杂。“卖团”行为必然牵涉层层剥削取利,影响旅游团的服务质量。旅行社收取了消费者的团费后,将获利收入囊中,或经转卖层层剥削后,不向境外接待旅行社支付任何基本接待费,俗称“零”团费,甚至“负”团费,导游强迫消费者购物的事件时有发生。市消委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在不规范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支付旅费后,难以确切知道会不会被宰,即使高团费也并不代表旅行社不会“卖团”。一旦遭遇“卖团”,消费者付出的团费和所得的接待没有直接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很容易落入强迫购物和低劣服务等消费陷阱当中。消费者须慎选旅行团为保障出境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消协和香港消委会联合呼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纠正市场上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呼吁旅游行业规范经营,放弃不正当经营行为。首先、在出境游时选择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并要求告知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称;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避免落入低价陷阱。其次、报名时要求解释“购物团”和其他团的区别,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旅游景点,特别是定点购物的次数及住宿饭店的名称或星级。第三,出发前应尽量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消费者保护措施。例如:欧美及澳大利亚等地,很多商店都有无条件退款保障。香港有“优质旅游服务计划”,认可商户贴有“优”字标志,确保明码实价,货真价实。两地消委会还告诫,旅游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时,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国家旅游局质监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电话:12315;中国消协投诉电话:010-63281315;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电话:00852-29292222;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客热线:00852-25081234;香港旅游业议会电话(有关旅游团投诉):00852-28070707。